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补贴政策受理通知

发布于: 2013-04-19
分类: 浦软聚焦
园区各企业:
为鼓励园区中小型科技企业成功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为"股交中心")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新三板")挂牌融资,根据《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及加速发展扶持办法》的规定,现开始2013年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补贴政策受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对在 "股交中心"或 "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园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6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
其中,改制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挂牌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园区企业参与"股交中心"挂牌后完成首次融资的,分别给予融资服务机构和"股交中心"融资额1%的奖励。
(三)园区企业在"股交中心"挂牌期间,对其所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予以补贴,每年补贴1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资格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区(包括原有国家级高新区部分、原张江南区、康桥工业园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合庆工业园区、张江光电子产业园、银行卡产业园),且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可申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补贴政策。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上网(张江在线www.zhangjiang.net)填写相关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
(一)申请股改补贴的企业准备材料如下:
1、企业股改补贴申请表;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赴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改制顾问协议复印件;
5、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评估等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复印件;
6、以上协议中股改环节所涉及的费用支付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7、张江园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挂牌补贴的企业准备材料如下:
1、企业挂牌补贴申请表;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推荐挂牌协议复印件;
4、企业挂牌环节所涉及的费用支付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5、已得到同意挂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张江园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在"股交中心"挂牌企业首次融资补贴准备材料如下:
1、定向增资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定向增资顾问协议复印件;
3、定增公告:《定向增资方案》复印件;
4、定增认购协议:《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协议》复印件、《定向增资股份补充认购协议》复印件;
5、定增结果报告书:《定向增资结果报告书》复印件;
6、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挂牌企业股东名册(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日期为基准)。
(四)在"股交中心"挂牌企业每年缴纳费用补贴准备材料如下:
1、年缴费补贴申请表;
2、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所缴纳的监管费、信息披露费的支付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五、申报地点
高科中路3039号302室
六、园区管委会联系人
(一)"股交中心"相关政策
创业中心 陈昶晶 33833175
(二)"新三板"相关政策
创业中心 吴燕 338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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