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人才激励 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受理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自主创新人才激励办法》和《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规定,现开始2011年度园区人才激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受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属浦东新区税务机关直接征管,属于张江高科技园区财政户管、独立核算,且符合《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自主创新人才激励办法》、《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发展扶持办法》规定条件的扶持对象。
二、 申报程序
扶持对象享受财政补贴必须先申请资格认定,获准后再按规定申请财政补贴(如需获得前置资格认定,请先获取前置资格认定)。扶持对象必须准确、如实填报申报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责。
(一)资格认定申请
1、请从“张江在线”网上登录“张江园区财政扶持申报系统”;
2、通过“张江园区财政扶持申报系统”填制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加盖公章并保存至申报软盘(或U盘等移动设备);
3、根据《资格认定报送资料一览表》(附件1)的规定向受理点报送有关资料;
4、资格认定需要扶持对象提供前置认定等资料的,请咨询受理点。
(二)财政补贴申请
1、凡持有《资格认定通知书》的扶持对象,应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在“张江在线”网上登录“张江园区财政扶持申报系统”;
2、填制《财政补贴企业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通过“张江园区财政扶持申报系统”填制资金申请表及综合评价表,打印加盖公章并保存至申报软盘(或U盘等移动设备);
3、根据《财政补贴报送资料一览表》(附件1)的规定向受理点报送有关资料;
4、扶持对象一次补贴额一律计算到千元;千元以下的尾数和补贴金额不足千元的项目不予补贴。
三、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6月14日(工作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政策享受
四、申报地点
浦东新区高科中路3039号405室
五、联系人
政策受理: 马勤 33833072 陈程 33833055
政策审核: 陈程 33833055 周茜 33833069
附件: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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