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产品推广资助政策受理的通知

发布于: 2014-03-26
分类: 浦软聚焦
园区各企业: 
        根据《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产品推广资助办法》(附件1)的规定,现开始2013年度园区企业技术产品推广资助政策受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企业独立参展
对独立参加《园区企业参展资助目录》(附件2)内展会的企业,经认定,给予实际发生布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和展位特装费)50%的资助。对单个企业每个展会的资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展位特装费的补贴原则上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单个企业原则上每年最多给予2个展会的独立参展资助。
(二)园区组团参展
对组织园区企业以团体形式参加《园区企业参展资助目录》内展会的单位,经认定,给予实际发生布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和展位特装费)50%的资助。对展位特装费的补贴原则上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年对每个单位的组团参展资助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
(三)展会论坛
对在浦东新区举办园区主导产业领域内国际、国家、上海市级展会、论坛的单位,经认定,给予实际发生会务经费30%的资助。对单届展会的资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单个论坛的资助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每年对每个单位的展会论坛资助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后续评估
园区管委会将根据实际需要,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二、申报资格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且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本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三、申报程序
1、从“张江在线”(顶端导航栏)登录“财政扶持申报系统”,填写补贴申请表(一次性补贴),打印并保存电子版;
2、从“张江在线”(顶端导航栏)登录“信用张江”,填写相关信息,形成企业信用自评报告;
3、填写《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产品推广资助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报送附件资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五、申报地点
张东路1158号3号楼703室
六、联系电话
王老师,33833025          叶老师,33833092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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