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布于: 2022-06-07
分类: 浦软聚焦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生命重于泰山,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守护园区安全。

一、了解安全生产职责及重点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安全生产月”的由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安全月”活动

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安全月”制度,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5月为“全国安全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全民性安全宣传教育。

在连续5年开展“全国安全月”活动之后,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后不再搞全国性的“安全月”活动,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

1991年开始的11个“安全生产周”活动

1991年,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每年5月的某一周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这项活动一直进行到2001年,开展了11次。

全国“安全生产月”重新确立

2002年,将连续开展11届的“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时间由每年5月改为6月,同时部署开展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二、生产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安全生产法》视频解说版(点击打开微信公众号文章即可观看)

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件警示教育片(点击打开微信公众号文章即可观看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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