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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

2010-09-25 15:38   
一、扶持力度
1、为实物抵押条件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短期借款提供信用担保,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和业主信用为反担保;
2、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和业主信用为反担保,单笔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下。单笔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适用时限为整个“十一五期间”。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负责征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经营期在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因销售增加,扩大生产需增加流动资金的企业;
3、具有真实、有效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效期尚存年限在5年以上的企业;
4、企业业主(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等信用因素
5、资助范围:运行良好的有短期融资需求的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6、重点支持:软件、文化创意、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等领域拥有专利、版权、软件著作权、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新药证书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政策依据
1、《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2、《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操作细则》
3、《浦东新区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
 
四、受理与咨询
1、受理: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
2、咨询: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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